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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兴市委党校教学科研工作考核制度(2012年)

时间:2012-03-06 11:11:00

  为认真贯彻中央《党校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委实施意见,切实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促进教学科研人员上好特色课、精品课,多出科研成果,力出精品,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和在党委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依据和适用对象

  本制度是在我校原有教学科研制度基础上,根据新的人事管理办法,参考《中共泰州市委党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组工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意见》(泰委组[2011]209号文件)制定的,适用于全体专、兼职教师。

  二、教学工作量规定

  1、每位教学人员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120课时,其中,兼有教学任务的校领导30课时,中层正职60课时,副职90课时,其它教学人员视工作情况由学校确定。科研、教学、班务管理工作量可以相互抵算。

  2、每位教学人员每学年至少要承担一个主体班班次教学新课题的备课任务,鼓励多申报主体班课题。主体班新课题的产生可以是上级或联办单位指定,也可以是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设定或教员自定。主体班新课题原则上采用招标制。学校面向教学人员公布课题,有意者向学校提出申请(教育科代受理),经学校同意后,开始备课。如遇无人招标的情况则由学校指定教员备课。主体班新课题必须在试讲通过后方能正式授课。

  3、函授班课程原则上由个人申报,遇有冲突或无人申报课程则由学校指定。

  三、科研工作量规定

  1、每位教学、科研人员每年必须花不少于15天的时间深入调研,完成一篇5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

  2、每位教学、科研人员每年必须在公开刊物发表6000字以上的论文,论文字数以大市刊物为基数。

  3、每位教学、科研人员要围绕各自的科研任务,坚持党校科研的政治方向,提倡严谨、求实的科研风气。加强应用性研究,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探索创新,保证完成党校的科研基本任务。

  四、工作量换算、折算标准

  1、教学、科研和班务管理工作量相互折算的标准:以大市级刊物为基数,每1000字抵算10课时或10课时换算1000字。主体班、研究生班工作每天折算1课时,函授班每天折算半课时。

  2、主班次新课题经备课、试讲、学校认可后,按20课时计算工作量。试讲通过后正式上课的,按“实际课时+20”计算工作量。

  3、函授班熟课按1︰1计算课时,新课按1︰1.2计算课时。出卷并阅卷的按5课时计算工作量。

  4、经学校评审,分获一、二、三等奖的调研论文,分别以3000、2000、1000字计算科研工作量。

  5、凡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它论文成果,折算标准:以大市级刊物为基数,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重点核心期刊的认定以江苏省委党校公布的目录为准)按400%计算工作量;在一般国家级刊物发表的论文,按300%计算工作量;在一般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按200%计算工作量;在省级内部报刊发表的论文或论文增刊,按大市级刊物计算工作量,县级刊物按50%计算工作量。经学校批准参加省以上研讨会获三等奖以上,地市级研讨会获二等奖以上,县市级研讨会获一等奖以上的视同级一般刊物发表,按以上标准折算字数。大会介绍材料依不同的级别按上述规定执行。调研论文获本市市领导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吸收的,按大市级刊物100%计算工作量。同一篇论文成果以最高折算标准执行,不再重复计算。

  6、凡超额完成工作量的教员,按200元/千字或20元/课时进行奖励,计入科室考核结算;凡未完成工作量的教员,则以同样标准计入科室考核结算。

  五、奖惩措施

  1、学校设立调研、科研奖励基金,凡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千元;在一般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500元。学校对年度调研课题的资助标准:获省社科立项课题资助4千元;获省党校立项课题资助2千元;获泰州社科立项课题2千元;获泰州党校立项课题500元;获泰兴市社科立项课题1千元;获本校立项课题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资助500元、300元、200元。重复课题以最高资助为准。

  2、凡当年未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学校将责令其订出下一年的整改措施。凡连续两年未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学校将采取组织措施。

  3、凡在科研中有违背党性原则或抄袭他人成果的不良行为,除取消科研奖励资格外,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学校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二月